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一、商务部门所需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
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境内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资格。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承诺所提供的境外投资备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情况,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和《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二、发改委所需材料
项目备案请示文件: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发改委提出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说明项目背景、投资规模、投资方式等,加盖企业公章。
境外投资备案表:内容与商务部门要求的备案表基本一致,但格式或具体要求可能略有不同。
营业执照副本:同商务部门要求。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承诺内容与商务部门的真实性承诺书类似,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企业拟成立境外全资子公司” 的决议:若为新设境外全资子公司,需提供企业内部关于成立该子公司的决议文件,明确投资目的、投资金额、股权结构等事项。
项目背景说明:详细阐述境外投资项目的由来、目的、意义等,分析项目对企业发展和国家经济的影响,可包括市场需求分析、技术优势分析、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内容。
三、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企业财务报表:提供经审计的近一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证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
股东身份证明:若投资主体涉及多个股东,需提供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投资目的地相关证明文件:如投资目的地的商业登记证明、土地使用证明(若涉及土地购置)、环保审批文件(若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等。
行业资质证明:若投资项目涉及特定行业,需提供相关行业资质证明,如能源行业的开发许可证、建筑行业的资质证书等。
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如有):若企业与境外合作伙伴有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可提供作为项目可行性的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