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境外投资需要哪些部门的审批?
企业办理境外投资主要需要以下三个部门的审批:
发展改革部门:
审批范围:无论是中央企业还是地方企业的境外投资项目,都需要经过发展改革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其中,投资主体是中央管理企业的,其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机关可能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及以上的,备案机关也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主体是地方企业,且中方投资额 3 亿美元以下的,备案机关则是投资主体注册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
审核要点:主要关注境外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是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是否违反国际法准则;是否符合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有利于开发国民经济发展所需战略性资源;是否符合国家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促进国内具有比较优势的技术、产品、设备出口和劳务输出,吸收国外先进技术;是否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和外债管理规定;投资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投资实力等。
商务部门:
审批范围:中央企业由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备案,地方企业由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
审核要点:审核境外公司投资结构、投资经营范围、投资目的地是否未建交国家、是否限制类行业等具体境外投资事项。确保投资不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能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不能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外汇管理部门(银行):
审批范围:2015 年 6 月 1 日后,外汇登记权限下放到企业注册地银行。银行负责为境内企业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的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包括为境外直接投资所涉主体办理跨境人民币账户开立、业务登记和资金使用等业务。
审核要点:银行通过尽职审查客户资料,结合客户经营、交易对手、资信状况、财务指标等情况,全面了解业务背景,确保客户申请办理业务背景真实;交易目的清楚合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境外投资项目已获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银行还会事后跟踪境外企业资金使用情况,对重点关注客户,资金汇出境外后,可能要求企业提供境外资金使用相关凭证及对账单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