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ODI)需要怎样办理?
境外投资备案(ODI)即 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ODI 备案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境内公司成立需要满 1 年,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难以提供完整的审计财务报表的,则无法通过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其次,申请备案的大陆公司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得显示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好高于 5%,越高越好,资产负债率好低于 70%,越低越好。同时,股东背景、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境外母公司投资金额小于境内母公司的资产。
ODI 备案涉及三个部门。境内企业股东需要向省级商务部门和省级发改委办理 ODI 备案手续。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批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改委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后,外管局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备案手续完成之后,需要根据《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在银行完成外汇登记手续。整个流程耗时将近 2 - 3 个月,办理成功后会得到两份分别由商务部和发改委颁发的证书。如果是涉及敏感行业,无论项目投资金额大小,一律提交商务部和发改委进行核准。
境外投资备案有诸多好处。以合法的方式完成境内资金出境或实现境内资金不出境,境外获取外币的目的;开拓境外市场,获得当地政策或税务优惠,加快资本积累速度;方便与境外客户的业务转账,减少转账手续和成本;提高国内企业形象,增加企业附加价值;充分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及时掌握外部信息;有效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规避国外贸易壁垒;统筹境内外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后续境外资金返程回国投资可以享受省市各级财政部门给予的相应资金补贴。
需要办理 ODI 备案的企业或业务类型包括跨境电商、BVI 等投资控股企业、境外投资并购、境外上市(红筹 / VIE 架构)、成立境外子公司开展业务、备案政策出台前已经投资但未办证书。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对象主要分为三种:设立终目的地企业需备案(核准),终目的地指境内投资主体投资终用于项目建设或持续生产经营的所在地;空壳公司不备案(核准),对于境内投资主体投资到终目的地企业的路径上设立的所有空壳公司,管理部门均不予备案或核准;终目的地企业再投资不备案(核准),终目的地企业再开展的投资活动不属于现行对外投资管理范畴,无需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