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 ODI 备案的审核要点
企业境外投资 ODI 备案的审核要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境内企业运营情况审查:
成立时间:通常要求境内企业成立满一年以上。成立时间较短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难以通过审批。不过也有部分新成立但有特殊情况或具备充足实力的企业,有可能获得备案,但审核会更为严格。
经营范围:境内企业的经营范围需与拟投的境外项目具有匹配性或相关性。例如,一家从事制造业的企业投资境外的相关制造项目,或者其投资项目是对自身产业链的延伸或拓展,这样的关联性更容易获得认可。如果企业的境内外业务毫无关联,可能会引起审核部门的关注和质疑。
经营状况:企业应具备可持续的盈利能力,一般通过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来体现。监管机构会关注企业的净利润、净资产回报率等指标,以判断企业是否有足够的实力进行境外投资。例如,净资产回报率高于 5%、资产负债率低于 70% 等情况较为理想。
股东背景:境内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需资信良好,不存在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股东的资金实力、商业信誉等因素也会被综合考量,因为股东的情况会影响到企业的投资能力和投资决策的可靠性。
投资资金来源审查:
自有资金:如果是企业的自有资金,审核部门会重点关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账户流水。特别是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等科目,以确认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真实性。同时,对于大额资金入账,会审查是否确为源自企业自身日常经营,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账户附言、原始合同、发票等材料进行交叉复核。
银行贷款:若投资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审核部门会关注金融机构贷款合同中是否对资金用途有相关约束性条款,以及企业是否具备按时还款的能力等。
募集资金:对于通过募集方式获得的资金,如私募和公募基金等,会关注基金管理人及产品本身的合法合规性,包括是否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相关登记证明等,同时审核公司章程、合伙企业协议等文件。
权益性资产出资:如果企业通过出售房地产等资产获取资金用于境外投资,审核部门会重点关注资产交易的原始凭证,如证券公司出具的股票买卖证明及证券账户交易流水等。
境外投资项目审查:
新设主体:对于在境外投资新设主体的项目,由于提交 ODI 备案申报时境外子公司可能还未注册或者刚刚注册尚未开始运营,监管部门通常要求境内主体提供详实可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项目的背景、目标、市场前景、运营计划等,以证明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并购或增资存续主体:对于并购或增资已存续的境外主体的项目,审核部门会关注该境外企业的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法律风险等方面的调查结果。同时,会核实境内主体与境外企业之间的业务关联性,判断投资行为是否具备合理性并符合基本的商业逻辑。
项目真实性:
合规性与政策导向:监管部门会审查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整体的经济安全利益及产业政策导向。对于敏感性行业及领域,如房地产、酒店、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因其标的价值评估困难或存在较大的套利风险,监管部门持谨慎态度;而对于非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会关注其对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优化的意义,如能否促进出口、获取具有比较优势的技术、带动优势产能、创造就业等。